✦ 摘要
臺北市「育兒減少工時」試辦計畫: 還在為優秀人才因育兒壓力離職而苦惱嗎?臺北市政府正式推出「全臺首創」的育兒友善戰略!這不僅是一項補助,更是企業落實 ESG、提升人才留任率的最佳契機。 💡 核心亮點:政府幫你付薪資,員工準時接小孩以往員工減少工時通常伴隨著減薪,導致家長在經濟與陪伴間掙扎。現在,臺北市政府介入了! 企業優待: 提供員工每日減少1小時工時(延後上班或提早下班)。 員工獲益: 薪資不打折,工作與家庭達成平衡。 政府挺你: 市府補助該時段薪資的 80%育兒減時方案 適用於有 12 歲以下子女且確實有育兒需求之員工;可採每日減少 1 小時(提早/延後),並薪資維持原樣。
需每月至少實施10 日、連續至少3 個月,總實施時數需達30 小時以上;2026/03/01 起開放申請。
方案要點
- 適用對象:有 12 歲以下子女、確實有育兒需求之員工
- 實施方式:每日減少 1 小時(延後/提早),薪資維持原樣
- 實施門檻:每月至少實施 10 日,且連續實施至少 3 個月
- 總時數要求:合計實施時數需達 30 小時以上
- 申請時間:2026 年 3 月 1 日起開放申請
政策懶人包
| 項目 | 具體內容 |
|---|---|
| 適用對象 | 有 12 歲以下子女、確實有育兒需求之員工 |
| 實施方式 | 每日減少 1 小時(延後/提早),且薪資維持原樣 |
| 實施門檻 | 每月至少實施 10 日,且連續實施至少 3 個月 |
| 總時數要求 | 合計實施時數需達 30 小時以上 |
| 申請時間 | 2026 年 3 月 1 日起開放申請 |
政策適用對象
企業資格
- 登記設立於臺北市之事業單位
- 勞務提供地於臺北市
員工條件
- 育有 12 歲以下子女
- 子女就讀國小或合法托育機構
- 每月符合最低工資規定
- 每單月至少減少工時 10 日
- 至少連續實施 3 個月
制度內容重點
實施方式
- 上班日減少工時 1 小時
- 延後 1 小時上班
- 或提前 1 小時下班
關鍵條件
- 不得減薪
- 依勞基法法定工時約定
補助金額與期間
補助額度
- 每名受僱者,補助雇主最高 15,000 元
計畫期程
- 115 年度預算通過日起至 115/12/31
單位上限
- 10 萬元
總補助經費
- 總額 550 萬元
申請與核銷流程
1申請時間
- 每年 3/1-6/30
2需檢附文件
- 申請書
- 實施計畫書
- 受僱者子女名冊
- 受僱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3核銷期限
- 每年 10/31 前完成
4核銷文件
- 領據
- 受僱者出勤紀錄
- 薪資明細
- 薪資匯款紀錄
- 金融機構帳戶影本
| 項目 | 以往 | 本計畫 |
|---|---|---|
| 減工時 | 可依企業自行規劃 | 明確限定 1 小時 |
| 薪資處理 | 可能減薪 | 明確規定不得減薪 |
| 政府補助 | 無 | 每人每年 15,000 元 |
| 出勤證明 | 無特定補助查核 | 必須備查,可能抽查 |
企業風險分析
1出勤紀錄風險
- 工時未符合「每月 10 日」
- 無法舉證接送事實
2薪資計算風險
- 薪資結構錯誤
- 減薪誤觸法規
3補助追回風險
- 提供不實資料
- 查核不符規定
- 可能追回補助並停權 1–3 年
HR實務應對建議
制度面
- 訂定「育兒減工時實施辦法」
- 明確申請流程與資格審查
系統面
- 設定專屬假別或工時類型
- 自動判斷每月 10 日門檻
- 串接薪資不扣減
文件面
- 子女在學證明保存
- 每月出勤與薪資資料備查
主管立即行動清單
✔ 確認公司是否符合臺北市設立條件 ✔ 盤點育有 12 歲以下子女員工人數 ✔ 評估是否導入減工時制度 ✔ 規劃2月申請文件準備 ✔ 檢視出勤與薪資系統是否可支援 ✔ 指定專責窗口負責核銷
飛騰雲端給客戶的助力
法規快速應變能力
- 系統參數可直接調整
- 可新增專屬減工時類型
- 薪資計算自動排除扣薪
- 出勤紀錄自動彙整核銷報表
實際應變效率
- 若 2/25 公告修法 飛騰客戶可於 3/1 直接上線執行
- 不需人工試算
- 不需額外Excel管理
- 即時符合法規要求
FAQ 臺北市「減少工時薪資不減」補助措施 常見問答Q1:員工若遲到 1 小時,當日再加班 1 小時,是否仍需支付加班費?A:需要。 加班費是否給付,應依實際延長工作時間計算。 至於遲到 1 小時是否扣薪,屬於出勤管理議題,與加班費計算為不同法律概念,應分開處理。Q2:同一名員工若符合條件,且有兩名符合資格之子女,是否可申請減少 2 小時工時?A:需由勞資雙方協商。
目前政策內容並未明文規定可否累計減少工時,實務上建議企業依內部制度與勞資協商結果辦理。Q3:只要設籍臺北市即可申請嗎?A:需同時符合七項要件。 企業須為設立於臺北市之事業單位,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 1. 受僱者設籍臺北市 2. 有 12 歲以下子女 3. 確有親自接送需求 4. 子女送托於合法立案托育機構、居家托育或就讀國小 5. 實施每日減少 1 小時工時(延後上班或提前下班) 6. 薪資不減 7. 每月至少 10 日以上實施,且連續實施至少 3 個月 計畫期間為 2026/3/1~2026/12/31,符合條件者可向臺北市勞動局提出申請。Q4:補助金額有上限嗎?A:有兩層上限。
資料來源 : 勞動局
目前政策內容並未明文規定可否累計減少工時,實務上建議企業依內部制度與勞資協商結果辦理。Q3:只要設籍臺北市即可申請嗎?A:需同時符合七項要件。 企業須為設立於臺北市之事業單位,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 1. 受僱者設籍臺北市 2. 有 12 歲以下子女 3. 確有親自接送需求 4. 子女送托於合法立案托育機構、居家托育或就讀國小 5. 實施每日減少 1 小時工時(延後上班或提前下班) 6. 薪資不減 7. 每月至少 10 日以上實施,且連續實施至少 3 個月 計畫期間為 2026/3/1~2026/12/31,符合條件者可向臺北市勞動局提出申請。Q4:補助金額有上限嗎?A:有兩層上限。
每家公司補助上限:新臺幣 10 萬元
每名受僱者每年補助上限:15,000 元 。
常見問題 Q&A:申請篇
Q9:兼職人員或遠距工作者適用嗎?A:目前不適用。 本計畫主要針對《勞基法》第30條規定之全時工作者,部分工時或居家工作者原則上非補助對象。Q10:父母於同公司工作,可以同時申請嗎?A:可以。 若採輪流接送方式(不同日期接送同一子女),雙方均可申請。Q11:實施期間在核銷截止日(10/31)後,還能申請補助嗎?A:不可以。 本補助核銷截止日至當年度 10 月 31 日止,逾期無法申請。Q12:若公司實施彈性工時,是否可申請補助?A:可以。 只要勞資雙方約定協商實施減少工時且薪資不減,即可申請。Q13:員工以請假一小時方式接送子女,符合申請資格嗎?A:不符合。 本計畫所稱「減少工時 1 小時」,須為勞資協商後由雇主主動調整工時,非以請假方式處理。Q14:若員工請半日假,出勤之半日是否符合申請條件?A:符合。 若出勤之半日實施減少工時,且符合接送子女需求並經勞資協商,即可申請補助。常見問題 Q&A:執行篇
Q15:實施期間至少 3 個月,需要為連續月份嗎?A:無須連續。 僅須於核銷截止日前(10/31),任意 3 個單月實施即可。Q16:若減少工時日數未達 10 日,是否可申請補助?A:可以。 若勞雇雙方依計畫約定減少工時且薪資不減,即使未達 10 日,仍可依實際執行天數申請補助,惟補助金額仍以每名員工年度 15,000 元為上限。常見問題 Q&A:核銷篇
Q17:核銷時可以新增補助員工名冊嗎?A:可以。 在 10/31 截止日前,如有新增符合資格之員工,可於核銷時一併檢附資料辦理。但每家公司補助上限仍為 10 萬元。Q18:因員工離職,實施期間不足 3 個月,可以核銷嗎?A:可以。 若原已協商實施但員工中途離職,仍可依比例核銷已實施月份。資料來源 : 勞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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