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9月22日 星期五

勞工舊制退休金請求時效,5年內務必提出

飛騰雙週報_勞退舊制退休金請求時效,5年內須請領

勞退新制2005年7月上路,此後新進職場者一律適用新制勞退制度,但在此之前的舊制年資仍有效。雇主應在清償完畢退休金或資遣費後,才能將專戶餘款領回。

勞工若發現自己離職時已達到退休條件,雇主卻未給付退休金,應儘速向雇主提出申請,以免逾請求時效。依據勞基法規定,具有舊制工作年資的勞工,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,即可申請退休:

  •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
  • 工作25年以上
  •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
  • 年滿65歲,雇主強制其退休

勞工若在2005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選擇勞退新制,並保留舊制工作年資,也可在符合退休條件時向雇主申請舊制退休金。新北勞工局提醒,勞工只要達到勞基法規定的退休條件申請退休,雇主應依法給付退休金,否則可處30萬到150萬元罰鍰。

曾有一名適用舊制的60歲勞工,離開服務16年的公司後,卻不知離職時已經符合勞基法退休條件,遲遲未向原雇主請領勞退金。直到公司申請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款時,經勞工局審核發現雇主未給付該員退休金,在提醒雇主相關規定後,順利協助該員領到138萬元退休金。

 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勞動部重申「謀職假」權益:雇主不得要求證明文件

Designed by Freepik 最新函釋明確規範謀職假申請程序 考勤管理系統 在實務運作中扮演關鍵角色,勞動部於今年8月15日發布重要函釋(勞動關2字第1140143791號函),針對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2項所規定的「謀職假」制度進行詳細闡釋: 「 當雇主已依法對員工發出...